2014年7月18日 星期五

幸福人生的生涯規劃

「對我來說,是我需要劇場,不是劇場需要我,是我選擇了這份工作,我每天以此為苦、以此為樂。」狂想劇場的曾瑞蘭這麼說。
        這是今天早上讀報時,朱宗慶老師的文章寫的。這段話提到了"選擇"與"需要",也談到"苦與樂"。看似衝突的概念,恰是真實世界。當我們對學生談生涯規劃時,不能讓他們偏向於光譜一端思考,「只要我喜歡,有甚麼不可以」,當然可以,但同時也必須思考選擇的承擔與勇氣。
        我倡導「自己幸福,助人幸福」的幸福教育,每個人都有權利追求自己的幸福人生,但幸福人生不會憑空出現,能將「自己喜歡的事(興趣)、自己能做的事(專長)」整合一起,是比較接近幸福的,但工作職缺未必符合,有時退而求其次,結合第二喜歡,或者培養第二專長,這樣的組合也是一種考量。盧希鵬教授談到的「價值、富足、寧靜、安全」快樂四感,可以作為我們追求快樂過程的平衡思考。當你在工作領域的富足感少一點時,其實可以思考在生活或其他領域提升,或者降低自己的需求也能維持一定程度的快樂。怎樣才算富足(滿足),存乎個人內在感受。
         在追求自己幸福的過程,只談興趣、專長不夠。哈佛大學教授班夏哈提到樂趣(現在的好處)與意義(未來的好處),做自己覺得有「意義」的事,可以享受到回甘的幸福,而不是短暫的快樂。例如,同學在服務學習課程去幫助社區老人,自己忙得滿身大汗,沒有任何物質樂趣,但回顧老人的神情,自己內心擁有的踏實感,也能讓自己生活充滿幹勁。所以,我提醒同學除了利己,也別忘了人類社會需要群體共好,「助人幸福」也是不能拋棄的責任。
        「意義、興趣、專長」的組合,很適合生涯規劃的思考架構,這樣規畫出來的人生比較快樂。「意義、興趣」是需要去探尋的,前者比較偏向外在,後者答案則在了解自我(當然不是冥想,可以透過科學量表、探索學習輔助)。「專長」是不能偷懶的功夫,許多人將興趣與專長搞混了,你喜歡做不代表你能做,例如有人說他喜歡打職棒,但連體能訓練曬曬太陽就哀哀叫,更別說專技訓練。我在校內也多次對學生談到一萬小時有紀律的刻意練習,一萬小時的練習時數約十年才可累積達成,所以「十年磨一劍」此言不假。有紀律的練習,聽似簡單,但如何實踐(或者說修練也頗為貼切)?關鍵不是行動,而在習慣的養成,這又是另一個課題,有空再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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